同濟大學2024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05-13
一、選拔對象
綜合素質優(yōu)秀、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并具備上海市2024年秋季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二、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我校2024年綜合評價批次院校專業(yè)組類別、招生專業(yè)(類)及選考科目要求詳見附表,最終計劃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報名方式
考生在2024年5月12日至5月30日期間,登錄教育部陽光高考“特殊類型招生信息服務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選擇“綜合評價”項目進行注冊、報名,按報名平臺要求填寫信息并確認提交后打印《同濟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申請表》,考生在申請表上簽字并加蓋就讀中學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報名平臺。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報名材料,考生請確保上傳的各項報名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平臺中編號保持一致。如因上傳報名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核,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平臺中的志愿狀態(tài)為“待審核”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逾期未完成報名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無效報名。
四、選拔程序
1.學校初審
對于按要求完成報名并提交有效報名材料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初審,審核結果預計于2024年6月3日在報名平臺中公布。
2.志愿填報
高考出分以后,初審通過且高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達到上海市2024年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須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綜合評價批次填報同濟大學相應專業(yè)組志愿(具體填報時間、填報方式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規(guī)定為準)。
3.學校測試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將在我校初審通過考生名單的基礎上,依據(jù)考生高考成績、綜合評價批次志愿填報情況,按院校專業(yè)組招生計劃數(shù)的1.5倍(末位同分全投)確定入圍校測考生名單。
校測時間暫定7月6日-7日,形式為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將在報名平臺中通知??忌C合素質評價信息將作為校測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如考生不參加校測,校測成績以零分計入綜合成績。
4.錄取辦法
學校將分專業(yè)組依據(jù)考生專業(yè)志愿填報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擬錄取。專業(yè)錄取時采取分數(shù)優(yōu)先原則,不設專業(yè)級差。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占85%)、校測成績(占15%)組成:綜合成績=高考成績÷660×850+校測成績(校測成績滿分為150分)。
綜合成績相同情況下,依次以高考成績、數(shù)學、語文、外語高考成績排序錄取。
預錄取名單經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并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正式投檔錄取。
五、監(jiān)督機制
1.為確保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接受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的嚴格監(jiān)督,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學校紀檢監(jiān)察機構監(jiān)督郵箱:jcc@#edu.cn。
2.學校測試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測試順序由抽簽隨機確定。
3.初審通過考生名單、入圍校測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等信息,按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
六、附則
1.上海市統(tǒng)一向我校提供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及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
2.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考生2024年綜合評價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由其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考生2024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杖泵~不遞補。
3.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填報專業(yè)的體檢要求,各專業(yè)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4.我校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5.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學校測試工作有所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6.本簡章由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七、聯(lián)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號瑞安樓101A室
郵編:200092
電話:(021)65982643
傳真:(021)65981513
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edu.cn
同濟大學主頁:http://www.#edu.cn
同濟大學本科生院招生辦公室
2024年5月12日
附表:同濟大學綜合評價批次招生院校專業(yè)組及科目要求
院校專業(yè)組 |
選考科目要求 |
招生專業(yè)(類)名稱 |
包含專業(yè) |
學院 |
學制 |
同濟大學(01) |
物理和化學 |
經濟管理試驗班 |
工程管理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四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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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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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試驗班 (城市、建筑與創(chuàng)意設計類) |
建筑學 |
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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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建筑保護工程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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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xiāng)規(guī)劃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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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景園林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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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設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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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yè)設計 |
設計創(chuàng)意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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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試驗班 (智慧建造與低碳環(huán)境類)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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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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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工程 |
環(huán)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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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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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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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試驗班 (智能化制造與新能源類)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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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與能源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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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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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與動力工程 |
|||||
建筑環(huán)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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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試驗班 (信息與智能網聯(lián)類)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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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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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據(jù)科學與大數(shù)據(jù)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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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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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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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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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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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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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件工程 |
軟件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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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 |
交通運輸工程 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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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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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工程(汽車) |
汽車學院 |
||||
車輛工程 |
鐵道與城市軌道交通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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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工程 |
測繪與地理信息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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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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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試驗班 |
海洋科學 |
海洋與地球科學學院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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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力學 |
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 |
||||
數(shù)學與應用數(shù)學 |
數(shù)學科學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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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計學 |
|||||
應用物理學 |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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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02) |
物理和化學 |
機械類(中外合作辦學) |
機械電子工程 |
中德工程學院 |
四 |
建筑電氣與智能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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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服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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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03) |
物理和化學 |
醫(yī)學試驗班(醫(yī)學院) |
臨床醫(yī)學(本博貫通培養(yǎng)) |
醫(yī)學院 |
五 |
臨床醫(yī)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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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試驗班(口腔) |
口腔醫(yī)學 |
口腔醫(yī)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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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yī)學試驗班(生命學院) |
生物技術 |
生命科學與技術學院 |
四 |
||
生物信息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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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醫(yī)學(5+3一體化) |
臨床醫(yī)學(5+3一體化) |
醫(yī)學院 |
五 |
||
同濟大學(04) |
不限 |
人文科學試驗班 |
傳播學 |
藝術與傳媒學院 |
四 |
德語 |
外國語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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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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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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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 |
人文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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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y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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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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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 |
法學 |
法學院 |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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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
物流管理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四 |
||
會計學 |
會計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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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05) |
思想政治 |
政治學與行政學(政治學、哲學與經濟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 |
政治學與行政學(政治學、哲學與經濟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 |
政治與國際關系學院 |
四 |